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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4-30 10:45:19   责任编辑:admin
招聘条件
(一)流动对象
本区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
(二)流动条件
1.身心健康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,符合流动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任职要求,能胜任流动岗位工作。
2.近3年年度考核(含师德考核)须合格及以上,且不存在以下情况: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,尚未做出结论;受党纪、政纪处分,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。
3.原则上须在流出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;其中流出单位为乡村学校的,工作须满5年及以上(在乡村学校之间的流动除外)。超编学校流出到缺编学校的,工作年限可适当减少1年(新招录人员须符合“常规流动”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。)
4.学历要求: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5.原则上为符合浦东新区区内流动条件的人员。
联系方式
联系人:
冯老师 15800686795
简历发送邮箱:
447202580@qq.com
联系地址:
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环北路118号